老干部“精神养老”浅析
来源:信息部时间:2017-12-21发布人:gly123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为新时期老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革,特别是老龄化程度日益提高,让老干部“精神养老”需求凸显。如何满足老干部日益增长的“精神养老”需求,努力提高他们的生命质量和幸福感,是新时期老干部工作亟待思考的问题。
一、老干部“精神养老”的内涵及必要性
“养老”包括“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缺一不可。如何界定“精神养老”?目前在学术界尚未形成完整、统一的认识。但“精神养老”的思想在古代就有,如《礼记》“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就是说孝道应让老人精神愉快。因此,“精神养老”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一)老干部“精神养老”的时代内涵
老干部“精神养老”是老干部“物质养老”在实施和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要求,是通过对老干部精神世界的了解和把握,采取适当措施满足其合理精神需求,搭建平台帮助其参与社会发展,使其内在的精神享受与外在的精神追求相协调,从而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享有健康、快乐、充实、有尊严、有价值幸福老年生活的养老方式。
(二)老干部“精神养老”的必要性
我国“未富先老”的现实情况,使人们在养老问题上比较重视“物质养老”,而忽视对老年人精神世界的了解和把握。即便提及“精神养老”,也只是把老年人当做被动接受者,忽略了其主观能动性和社会作用。为此,我们应牢固树立老年人是宝贵财富的思想,全方位研究和实现“精神养老”。
1、重视“精神养老”符合马克思需求论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需求论认为人的需要分为生存、享受和发展需要,生存需要是前提,享受需要包括物质和精神享受,发展需要是在前两种需要基础上产生的自我展示和自我实现的精神追求。马斯洛的“基本需求层次”理论也认为,人在满足生理、安全等低层次需求后,对情感、归属感、人际交往、尊重和自我实现等精神层面的需求会更迫切。
2、重视“精神养老”是积极老龄化的重要内容。世界老龄大会的积极老龄化观点认为,老年人不是社会包袱,而是社会财富;应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享有丰富、多样的老年生活。目前,我国老龄人口已达1.79亿,占总人口的13.3%,老龄化程度加重。只有树立积极老龄化思想才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根本途径,而重视“精神养老”就是积极老龄化的重要内容。
3、重视“精神养老”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经济社会发展,物质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们对精神需求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是必然趋势。人口流动性增强,家庭规模不断缩小,“空巢”现象日益突出,也对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提出了更多、更难的课题。
4、重视“精神养老”体现我国法律和政策基本精神。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要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明确了“精神养老”的法律义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实在老干部工作中,就是要满足老干部的合理需求,体现人文关怀。
5、重视“精神养老”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客观要求。老干部不仅具有一般老年人特征,又因其身份和经历的特殊性,在精神需求上有自身特点。比如,他们参加了一辈子工作,对组织感情深厚,更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他们在职时为社会作贡献,离退休后更渴望继续得到社会和他人尊重;他们普遍具有较高文化水平,保持良好学习习惯,更追求高质量文化生活;他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把继续回报社会、发挥余热作为精神追求等。对于老干部这些特殊需求,研究和把握其规律,针对性探索实现途径是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客观要求。
二、老干部“精神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为研究老干部“精神养老”,我们采取样本分析法,随机抽选了314名老干部作为调查对象,围绕他们“精神养老”的现状进行了问卷和访谈调查,并进行了分析。
(一)老干部“精神养老”的现状
1、需求种类多样化。通过对离退休后主要时间精力用途调查发现,老干部精神需求有图1的10种,多样化特点明显。其中锻炼身体、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兴趣爱好、社交、旅游等主要侧重于满足老干部内在精神愉悦,属精神享受。做家务、照顾老伴、带孙子、继续工作等,是老干部通过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外在行动,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满足了自身的精神需求,属精神追求。这两种不同层次的需求,共同构成了老干部“精神养老”的有机整体。
一、老干部“精神养老”的内涵及必要性
“养老”包括“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缺一不可。如何界定“精神养老”?目前在学术界尚未形成完整、统一的认识。但“精神养老”的思想在古代就有,如《礼记》“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就是说孝道应让老人精神愉快。因此,“精神养老”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一)老干部“精神养老”的时代内涵
老干部“精神养老”是老干部“物质养老”在实施和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要求,是通过对老干部精神世界的了解和把握,采取适当措施满足其合理精神需求,搭建平台帮助其参与社会发展,使其内在的精神享受与外在的精神追求相协调,从而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享有健康、快乐、充实、有尊严、有价值幸福老年生活的养老方式。
(二)老干部“精神养老”的必要性
我国“未富先老”的现实情况,使人们在养老问题上比较重视“物质养老”,而忽视对老年人精神世界的了解和把握。即便提及“精神养老”,也只是把老年人当做被动接受者,忽略了其主观能动性和社会作用。为此,我们应牢固树立老年人是宝贵财富的思想,全方位研究和实现“精神养老”。
1、重视“精神养老”符合马克思需求论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需求论认为人的需要分为生存、享受和发展需要,生存需要是前提,享受需要包括物质和精神享受,发展需要是在前两种需要基础上产生的自我展示和自我实现的精神追求。马斯洛的“基本需求层次”理论也认为,人在满足生理、安全等低层次需求后,对情感、归属感、人际交往、尊重和自我实现等精神层面的需求会更迫切。
2、重视“精神养老”是积极老龄化的重要内容。世界老龄大会的积极老龄化观点认为,老年人不是社会包袱,而是社会财富;应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享有丰富、多样的老年生活。目前,我国老龄人口已达1.79亿,占总人口的13.3%,老龄化程度加重。只有树立积极老龄化思想才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根本途径,而重视“精神养老”就是积极老龄化的重要内容。
3、重视“精神养老”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经济社会发展,物质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们对精神需求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是必然趋势。人口流动性增强,家庭规模不断缩小,“空巢”现象日益突出,也对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提出了更多、更难的课题。
4、重视“精神养老”体现我国法律和政策基本精神。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要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明确了“精神养老”的法律义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实在老干部工作中,就是要满足老干部的合理需求,体现人文关怀。
5、重视“精神养老”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客观要求。老干部不仅具有一般老年人特征,又因其身份和经历的特殊性,在精神需求上有自身特点。比如,他们参加了一辈子工作,对组织感情深厚,更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他们在职时为社会作贡献,离退休后更渴望继续得到社会和他人尊重;他们普遍具有较高文化水平,保持良好学习习惯,更追求高质量文化生活;他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把继续回报社会、发挥余热作为精神追求等。对于老干部这些特殊需求,研究和把握其规律,针对性探索实现途径是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客观要求。
二、老干部“精神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为研究老干部“精神养老”,我们采取样本分析法,随机抽选了314名老干部作为调查对象,围绕他们“精神养老”的现状进行了问卷和访谈调查,并进行了分析。
(一)老干部“精神养老”的现状
1、需求种类多样化。通过对离退休后主要时间精力用途调查发现,老干部精神需求有图1的10种,多样化特点明显。其中锻炼身体、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兴趣爱好、社交、旅游等主要侧重于满足老干部内在精神愉悦,属精神享受。做家务、照顾老伴、带孙子、继续工作等,是老干部通过服务他人和社会的外在行动,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满足了自身的精神需求,属精神追求。这两种不同层次的需求,共同构成了老干部“精神养老”的有机整体。
图1 调查对象离退休后花费时间最多的事
2、需求结构层次化。通过精神需求倾向性分析,老干部的精神需求主要侧重在图2的六个方面。
图2 调查对象精神需求的倾向
从图2可看出,文化娱乐和尊重需求是人数最多两项,这符合老干部更希望有高质量的文化生活,更渴望被尊重的需求特点。在对不同年龄调查对象的需求分析中,我们还发现,不同年龄层次的老干部,精神需求的侧重点不同:低龄老干部(60-69岁)更希望满足自我价值实现和求知需求;中龄老干部(70-79)更希望满足文化娱乐、社会交往需求;高龄老干部(80以上)更希望满足情感、归属需求和尊重需求。由此看来。老干部的精神需求呈现“相对统一,绝对不同”的“全覆盖,有侧重”的特点,需求结构层次化明显。
3、实现方式多样化。满足老干部精神需求的主体有图3的7类,呈多样化趋势。其中29%的老干部选择主要由单位来满足,21%的老干部选择主要由子女满足,24%的老干部认为“精神养老”主要靠自己。
3、实现方式多样化。满足老干部精神需求的主体有图3的7类,呈多样化趋势。其中29%的老干部选择主要由单位来满足,21%的老干部选择主要由子女满足,24%的老干部认为“精神养老”主要靠自己。
图3 满足调查对象精神需求的主体
在对调查对象参加各类活动的统计中还发现,有53%的人选择经常参加活动,45%的人选择偶尔参加活动,2%的人从不参加活动。活动的种类有单位集体活动、支部学习活动、兴趣小组交流活动、社区各项活动、老年大学活动、老年团体活动、家庭聚会、亲朋邀游等。几乎所有老干部都愿意参加活动,形式也多种多样,从方式上证明了老干部精神需求实现途径的多样性。
(二)老干部“精神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按照马克思主义需求论,人的精神需求分为“精神享受”和“精神追求”。“精神享受”强调满足人内在的精神愉悦,属较低层次。“精神追求”强调通过人的主动行为,在与外界的相互作用中,将为他人、为社会创造价值与实现自我价值相统一,属较高层次。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目前老干部在这两方面精神需求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老干部“精神享受”得不到完全满足。虽然老干部“精神养老”实现方式多样,但在现实中又受到种种制约。如高龄、“空巢”老干部,他们有的子女不在身边,有的不能得到很好照顾,家庭“精神养老”作用正在弱化。不可否认,单位的关怀、照顾以及丰富活动的开展,对于满足老干部“精神享受”有重要作用。但对于高龄、体弱、困难、不能参加活动老干部,单位往往受到经费、人员的限制,难以做到面面俱到。社区在为老服务方面也存在人员短缺、资源不足、设施不到位等问题。近年来,政府加大养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但对老年公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重视不够,“精神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力度不强等。上述种种原因,使老干部“精神享受”得不到完全满足。
2、老干部“精神追求”缺乏动力和平台。从老干部自身来看,受长期计划经济影响,很多老干部已经习惯了对组织的依赖,在处理各类问题上缺乏积极主动性;有些老干部自认为思想跟不上形势、知识跟不上时代,难以融入现代文明,有自卑心理;还有些老干部由于家庭和身体原因,缺少“精神追求”的动力和热情。从外界角度分析,社会上对老年财富的认识不到位,相应的服务方式、作用发挥机制、评价体系、政策及配套设施远远不够,未能搭建起老干部实现“精神追求”的载体和平台。
三、实现老干部“精神养老”的建议
“精神养老”理念强调老干部是宝贵财富,应构筑全社会完善的“精神养老”体系,在充分满足他们“精神享受”的同时,鼓励和支持老干部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一)完善机制,充分满足老干部“精神享受”需求
1、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一是要建章立制,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良好氛围。细化和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可效法西方国家,对年轻人每年与老人接触的时间和次数进行一定量化规定。出台政策,鼓励子女与老人合居,如对与老人合居的在购车、购房税率上给予优惠。实行“老年节”放假制度,鼓励年轻人陪伴长辈。在“老年节”期间,组织敬老服务活动,开展适宜老年人的文化活动,逐步形成全社会尊老、助老的良好风气。二是要加强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源参与“精神养老”。政府牵头,建立老干工作部门、单位、老龄委、社区、老年大学、老年社团、文化团体的协调工作机制,为老干部活动、学习搭建更为广阔平台。将“精神养老”经费列入预算,加大老年公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入,同时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源进入,适当引入市场化运作手段。对社会组织、企业团体投资老年文化产业的,在税收、用地、贷款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2、社会要发挥主导作用。一是要形成社会化服务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要多制作适合老年人的精神文化产品,各类活动中心、休闲广场、俱乐部等应开辟老年人专区、老年人专项服务或实施老年人优惠政策,让老干部充分享受公共资源带来的精神享受。民间资本、社会资源、慈善机构在加大为老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托老服务机构建设中应以“方便适用、小型多样、功能配套”为原则,使精神养老的“硬件”设施与软件合理配置、合理布局。老龄组织、志愿团体、职业学院等要加强“精神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在心理学、技能方面开展针对性教育和培训。二是要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在社区尝试打破单位、行业界限,设立老干部自助服务机构,加大对老干部活动的组织引导。在社区建立“精神养老”信息档案,记录老人的基本情况、特长、兴趣爱好等信息,以便于有针对性地组织活动。在社区试点“劳动储蓄”和“时间银行”的自助慰老服务制度。把人们助老、慰老时间通过“义务网络管理系统”存入档案,等本人年老需要服务时,可提取这些“时间”享受免费服务。
3、单位要发挥指导作用。一是要倾注关爱,满足老干部“情感归属”需求。通过认真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使老干部能感受到组织关怀和“家”的温暖。二是要听取建议、适当宣传,满足老干部“尊重”需求。注重倾听和采纳老干部合理建议,实现待遇落实与老干部心理预期相吻合。适当宣传老干部先进事迹,营造老干部是宝贵财富的舆论氛围,增强他们荣誉感和自豪感。三是要分类组织活动,满足老干部“文化娱乐”和“社会交往”需求。结合老干部不同身体状况,分别组织活动。身体状况较好的,适当远距离活动;身体较弱的,就近就便活动;身体不便的,组织开展“送欢乐”上门服务。全方位、多层次满足不同老干部精神需求。四是要创新学习方式,满足老干部“求知”需求。可外请人员,举办专题报告会和讲座;也可组织有特长老干部开展“老干部讲坛”活动,实现老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对身体不好,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应组织“送学”上门,也可利用网络和远程教育,满足其求知需求。
4、家庭要发挥辅导作用。首先,家庭成员是老干部精神的牵挂,是情感的归属。调查中,我们发现,有51%的老干部愿意与子女一同生活,41%的老干部愿意与老伴生活。由此看来,家庭成员在满足老干部“精神享受”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成员应多增加与老干部相处时间,相互多沟通,多给予他们慰藉,一起开展文化娱乐活动,这对老干部精神上的满足是巨大的。其次,老干部寻求“精神享受”需得到家庭的理解和支持。无论是读书、看报、上网,还是外出活动,都需要得到家庭的理解和支持,否则老干部满足“精神享受”只能是一种理想,得不到真正实现。
(二)创造条件,搭建老干部“精神追求”实现平台。
1、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搭建支持老干部实现“精神追求”的载体和平台。一是要重视老干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老干部门、原单位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医疗卫生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仅能为老干部提供更好服务,也有利于搭建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平台。二是建立机制,搭建老干部实现“精神追求”的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联动。可根据老干部不同特点,建立档案信息库或老干部人才库,对他们进行分类管理,因人而异、用其所长。在量力而行的前提下,鼓励老干部参与社会建设。比如,对于革命传统人物,可邀请他们讲党课、忆传统,发挥他们在教育下一代的作用;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可分类向有关企业和社团推荐,发挥他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对于热心帮助他人的老干部,鼓励他们在社区、在支部担任职务,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于乐于参加各类活动的老干部,鼓励并培养他们逐步成为组织老干部活动的骨干力量。三是加强宣传,为老干部实现“精神追求”营造氛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对于老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实现个人价值、社会价值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老干部是宝贵财富的社会舆论。制定“精神养老”奖励措施,对那些无私奉献、品格高尚的老干部先进典型,在广泛宣传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四是加强和推进退休适应性培训。由原单位、老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区、老年社团等联手,对老干部开展退休适应性培训工作。不仅要注重对老干部传授老年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基础知识,加强电脑、摄影、棋牌等兴趣爱好的培训,也要结合老干部自身特长开展有针对性地学习培训。让老干部在心理、技能等方面对退休生活有完全的准备,“充满电”以便更好地给予他人、服务社会。
2、家庭要支持老干部实现“精神追求”。一方面,老干部是家庭的精神领袖,是团结家庭的轴心,是处理家庭内部事务的重要力量。很多老干部在家庭中已承担起来做家务、照顾老伴、带孙子的任务。在为家庭贡献力量的同时,也享受了天伦之乐。家庭成员要充分肯定老干部为家庭所作的贡献,给予精神慰藉和鼓励。另一方面,对于愿意参与社会发展,发挥余热的老干部,家庭成员应予以支持,并为他们贡献社会创造宽松条件,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3、老干部要树立正确的老年观,主动自发地实现“精神追求”。首先,老干部要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观看待老年生活,要看到老年是人生必经阶段,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老年阶段又是人生最成熟时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广泛的阅历、较多的知识和技能,可以为社会贡献力量,也是个人享受生活的黄金时期。只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结合自己实际,选择发展途径和参与方式,就能继续充实人生。其次,老干部要对离退休后的生活做好准备。从心理、知识、技能等各方面适应社会,以积极心态融入时代发展。
综上所述,老干部“精神养老”工作是一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只有真正提高对老干部“精神养老”的认识,充分发挥政府、单位、家庭、社区的重要作用,激发老干部内在的积极性、主动性,才是抓住了“精神养老”的根本。(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课题组)
(二)老干部“精神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按照马克思主义需求论,人的精神需求分为“精神享受”和“精神追求”。“精神享受”强调满足人内在的精神愉悦,属较低层次。“精神追求”强调通过人的主动行为,在与外界的相互作用中,将为他人、为社会创造价值与实现自我价值相统一,属较高层次。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目前老干部在这两方面精神需求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老干部“精神享受”得不到完全满足。虽然老干部“精神养老”实现方式多样,但在现实中又受到种种制约。如高龄、“空巢”老干部,他们有的子女不在身边,有的不能得到很好照顾,家庭“精神养老”作用正在弱化。不可否认,单位的关怀、照顾以及丰富活动的开展,对于满足老干部“精神享受”有重要作用。但对于高龄、体弱、困难、不能参加活动老干部,单位往往受到经费、人员的限制,难以做到面面俱到。社区在为老服务方面也存在人员短缺、资源不足、设施不到位等问题。近年来,政府加大养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但对老年公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重视不够,“精神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力度不强等。上述种种原因,使老干部“精神享受”得不到完全满足。
2、老干部“精神追求”缺乏动力和平台。从老干部自身来看,受长期计划经济影响,很多老干部已经习惯了对组织的依赖,在处理各类问题上缺乏积极主动性;有些老干部自认为思想跟不上形势、知识跟不上时代,难以融入现代文明,有自卑心理;还有些老干部由于家庭和身体原因,缺少“精神追求”的动力和热情。从外界角度分析,社会上对老年财富的认识不到位,相应的服务方式、作用发挥机制、评价体系、政策及配套设施远远不够,未能搭建起老干部实现“精神追求”的载体和平台。
三、实现老干部“精神养老”的建议
“精神养老”理念强调老干部是宝贵财富,应构筑全社会完善的“精神养老”体系,在充分满足他们“精神享受”的同时,鼓励和支持老干部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一)完善机制,充分满足老干部“精神享受”需求
1、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一是要建章立制,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良好氛围。细化和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可效法西方国家,对年轻人每年与老人接触的时间和次数进行一定量化规定。出台政策,鼓励子女与老人合居,如对与老人合居的在购车、购房税率上给予优惠。实行“老年节”放假制度,鼓励年轻人陪伴长辈。在“老年节”期间,组织敬老服务活动,开展适宜老年人的文化活动,逐步形成全社会尊老、助老的良好风气。二是要加强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源参与“精神养老”。政府牵头,建立老干工作部门、单位、老龄委、社区、老年大学、老年社团、文化团体的协调工作机制,为老干部活动、学习搭建更为广阔平台。将“精神养老”经费列入预算,加大老年公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入,同时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源进入,适当引入市场化运作手段。对社会组织、企业团体投资老年文化产业的,在税收、用地、贷款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2、社会要发挥主导作用。一是要形成社会化服务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要多制作适合老年人的精神文化产品,各类活动中心、休闲广场、俱乐部等应开辟老年人专区、老年人专项服务或实施老年人优惠政策,让老干部充分享受公共资源带来的精神享受。民间资本、社会资源、慈善机构在加大为老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托老服务机构建设中应以“方便适用、小型多样、功能配套”为原则,使精神养老的“硬件”设施与软件合理配置、合理布局。老龄组织、志愿团体、职业学院等要加强“精神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在心理学、技能方面开展针对性教育和培训。二是要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在社区尝试打破单位、行业界限,设立老干部自助服务机构,加大对老干部活动的组织引导。在社区建立“精神养老”信息档案,记录老人的基本情况、特长、兴趣爱好等信息,以便于有针对性地组织活动。在社区试点“劳动储蓄”和“时间银行”的自助慰老服务制度。把人们助老、慰老时间通过“义务网络管理系统”存入档案,等本人年老需要服务时,可提取这些“时间”享受免费服务。
3、单位要发挥指导作用。一是要倾注关爱,满足老干部“情感归属”需求。通过认真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使老干部能感受到组织关怀和“家”的温暖。二是要听取建议、适当宣传,满足老干部“尊重”需求。注重倾听和采纳老干部合理建议,实现待遇落实与老干部心理预期相吻合。适当宣传老干部先进事迹,营造老干部是宝贵财富的舆论氛围,增强他们荣誉感和自豪感。三是要分类组织活动,满足老干部“文化娱乐”和“社会交往”需求。结合老干部不同身体状况,分别组织活动。身体状况较好的,适当远距离活动;身体较弱的,就近就便活动;身体不便的,组织开展“送欢乐”上门服务。全方位、多层次满足不同老干部精神需求。四是要创新学习方式,满足老干部“求知”需求。可外请人员,举办专题报告会和讲座;也可组织有特长老干部开展“老干部讲坛”活动,实现老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对身体不好,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应组织“送学”上门,也可利用网络和远程教育,满足其求知需求。
4、家庭要发挥辅导作用。首先,家庭成员是老干部精神的牵挂,是情感的归属。调查中,我们发现,有51%的老干部愿意与子女一同生活,41%的老干部愿意与老伴生活。由此看来,家庭成员在满足老干部“精神享受”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成员应多增加与老干部相处时间,相互多沟通,多给予他们慰藉,一起开展文化娱乐活动,这对老干部精神上的满足是巨大的。其次,老干部寻求“精神享受”需得到家庭的理解和支持。无论是读书、看报、上网,还是外出活动,都需要得到家庭的理解和支持,否则老干部满足“精神享受”只能是一种理想,得不到真正实现。
(二)创造条件,搭建老干部“精神追求”实现平台。
1、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搭建支持老干部实现“精神追求”的载体和平台。一是要重视老干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老干部门、原单位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医疗卫生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仅能为老干部提供更好服务,也有利于搭建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平台。二是建立机制,搭建老干部实现“精神追求”的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联动。可根据老干部不同特点,建立档案信息库或老干部人才库,对他们进行分类管理,因人而异、用其所长。在量力而行的前提下,鼓励老干部参与社会建设。比如,对于革命传统人物,可邀请他们讲党课、忆传统,发挥他们在教育下一代的作用;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可分类向有关企业和社团推荐,发挥他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对于热心帮助他人的老干部,鼓励他们在社区、在支部担任职务,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于乐于参加各类活动的老干部,鼓励并培养他们逐步成为组织老干部活动的骨干力量。三是加强宣传,为老干部实现“精神追求”营造氛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对于老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实现个人价值、社会价值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老干部是宝贵财富的社会舆论。制定“精神养老”奖励措施,对那些无私奉献、品格高尚的老干部先进典型,在广泛宣传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四是加强和推进退休适应性培训。由原单位、老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区、老年社团等联手,对老干部开展退休适应性培训工作。不仅要注重对老干部传授老年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基础知识,加强电脑、摄影、棋牌等兴趣爱好的培训,也要结合老干部自身特长开展有针对性地学习培训。让老干部在心理、技能等方面对退休生活有完全的准备,“充满电”以便更好地给予他人、服务社会。
2、家庭要支持老干部实现“精神追求”。一方面,老干部是家庭的精神领袖,是团结家庭的轴心,是处理家庭内部事务的重要力量。很多老干部在家庭中已承担起来做家务、照顾老伴、带孙子的任务。在为家庭贡献力量的同时,也享受了天伦之乐。家庭成员要充分肯定老干部为家庭所作的贡献,给予精神慰藉和鼓励。另一方面,对于愿意参与社会发展,发挥余热的老干部,家庭成员应予以支持,并为他们贡献社会创造宽松条件,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3、老干部要树立正确的老年观,主动自发地实现“精神追求”。首先,老干部要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观看待老年生活,要看到老年是人生必经阶段,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老年阶段又是人生最成熟时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广泛的阅历、较多的知识和技能,可以为社会贡献力量,也是个人享受生活的黄金时期。只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结合自己实际,选择发展途径和参与方式,就能继续充实人生。其次,老干部要对离退休后的生活做好准备。从心理、知识、技能等各方面适应社会,以积极心态融入时代发展。
综上所述,老干部“精神养老”工作是一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只有真正提高对老干部“精神养老”的认识,充分发挥政府、单位、家庭、社区的重要作用,激发老干部内在的积极性、主动性,才是抓住了“精神养老”的根本。(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课题组)